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专利尽职调查

发布日期:2016-07-27 | 点击:0

作原告时的尽职调查[16]:专利权人发现第三人存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后,首先要对侵权产品技术特征是否落入了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进行调查;此后要对侵权行为人是否享有任何侵权豁免进行调查;第三要对己方专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进行调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专利权人忘记缴纳专利年费,专利尚未被宣布为无效,但此时专利权是不能得到司法保护的;被诉侵权人也可能提出专利无效抗辩或现有技术抗辩,被告行使这两个抗辩权时会对原告造成风险,因为原告的专利可能被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为无效。


作被告时的尽职调查:作被告时的尽职调查与做原告时的尽职调查方法相同,但是目的正好相反。被告首先要调查自己的产品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以便行使不侵权抗辩;如果初步判定产品的技术特征落入了原告专利权利要求保护的范围内,被告应考虑行使专利无效抗辩权或现有技术抗辩权。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如有被告提出专利无效抗辩,并且提交了相关证据,审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法院通常会中止案件的审理,等候被告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原告涉案专利无效。针对原告涉案专利做好尽职调查是被告取得胜诉或争取和解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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