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1.2万家!

发布日期:2024-01-29 | 点击:0

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到:开展代理质量攀升行动。开展国家商标评价信用管理试点,加强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专利代理人协会、商标协会建立完善服务机构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低价恶性竞争、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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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知发〔2024〕11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处室、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31日


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要点


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知识产权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走在前、做示范”重大使命,把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要求贯穿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之中,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部署要求,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五区五高”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增势赋能。主要预期目标是: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6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1200亿元,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数达410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聚力强化宏观统筹,加快推动知识产权规划政策落地落实

(一)推动纲要规划实施。制定知识产权强省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年度计划,对标中期评估进度,开展重点任务攻坚行动。(责任部门:对外交流合作处、规划发展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落实,以下各项任务中均需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落实,不再列出)督促落实《关于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局省合作《2023-2025年工作要点》。(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牵头,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提前开展“十五五”规划研究。(责任部门:规划发展处)争取适时召开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大会。(责任部门:办公室)

(二)强化重大政策协同。报请省政府出台《江苏省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和年度任务清单。(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宣传教育处配合)加强知识产权与产业、区域、科技、金融等政策协调配合,强化政策统筹,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规划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配合)

(三)统筹考核评价工作。扎实做好中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和国务院督查激励准备工作。统筹推进省级高质量发展考核、营商环境评价、保护工作检查等各类相关考核评价工作,突出质量和转化运用导向,持续优化指标体系。(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规划发展处牵头,政策法规处、对外交流合作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二、聚力支持全面创新,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一)加强宣贯实施。深入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扎实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规定》。开展《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检查。(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配合)

(二)探索保护规则。推进地理标志、数据知识产权地方立法进程,(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产业促进处配合)深化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探索。(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指导各地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研究,为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奠定坚实知识产权制度基础。(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处配合)

(三)提升创造质量。坚持高质量导向,加强统计监测和质量分析,争取专利申请质量前端排查试点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工信、卫生等部门专利申请质量信息通报机制,持续规范专利商标申请行为。(责任部门:规划发展处牵头,知识产权服务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组织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推荐和第二届江苏专利奖评选。(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

三、聚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全力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

(一)壮大专利密集型产业。聚焦“1650”产业体系和“51010”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体系,实施产业专利导航工程,优化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深化产才对接行动,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布局和转化。推动实现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全覆盖,构建共性关键技术专利池,防范知识产权风险。(责任部门:产业促进处牵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健全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核算机制,发布产业目录和发展报告,加强监测评价。(责任部门:规划发展处牵头、产业促进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二)培育知识产权强企。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完善梯次培育体系。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惠企行”,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站规范运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工作宣贯辅导,深入推进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探索建立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机制。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国有科技型企业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利产品备案,打造更多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和产品。(责任部门:产业促进处)

(三)加强商标品牌培育。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 推动品牌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立项支持一批工业品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培育和保护项目。实施“苏地优品”品牌提升行动,推动成立全省性地理标志社团组织。指导地方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重点联系指导项目建设。(责任部门:产业促进处)

(四)完善转化运用机制。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力争实现全省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评价、筛选、登记全覆盖。优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布局,加大政府各类基金的支持引导力度,扩大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无纸化办理试点范围,持续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扩面增效,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

四、聚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行政保护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执法指导。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强化对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指导,通过督查检查、案卷评查、业务培训等方式,提升专利商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加强行民刑衔接,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制定《江苏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牵头,政策法规处配合)

(二)健全行政裁决规范。联合司法厅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专利侵权案件简易程序、书面审理、独任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技术调查员参与办案制度。指导设区市、县(市、区)开展首批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

(三)提高协同保护效能。推动已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质增效、协同运行,积极争取新批建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充分释放“1+13+N”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效应。(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牵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四)扩大保护示范效应。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持续深化省级保护示范区探索,带动全省保护水平整体提升。持续实施“正版正货”示范计划,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专项检查,打造放心消费品牌。(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

五、聚力高品质服务供给,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实施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大数据平台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丰富应用场景,优化“一件事”流程。(责任部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公共服务网点在县(市、区)覆盖率,提升服务供给的可及性和便利化。(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牵头,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二)促进社会服务集聚发展。制定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管理办法,研究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知识产权法律、运营、信息、咨询等专业服务质量,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专业化和品牌化发展。(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

(三)开展代理质量攀升行动。开展国家商标评价信用管理试点,加强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指导专利代理人协会、商标协会建立完善服务机构评价机制。持续开展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作,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低价恶性竞争、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

六、聚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巩固拓展知识产权合作和竞争

(一)务实开展国际交流。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加强与美、欧、日、韩、东盟等地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交流,拓展同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责任部门:对外交流合作处)办好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紫金知识产权国际峰会等国际合作交流平台,吸引更多优质资源向我省集聚。(责任部门:知识产权服务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办公室、宣传教育处配合)

(二)深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主动谋划、创新机制、打响品牌,推动执法协作、公共服务、产业强链、品牌赛事等区域合作任务落地落实。认真落实长三角、长江经济带、南京都市圈、淮海经济区、自贸试验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各项区域协作任务。(责任部门: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三)持续加强风险防控。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跟踪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责任部门:对外交流合作处)完善涉外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与防控机制,加强海外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责任部门:知识产权保护处牵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七、聚力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机构人员配置。落实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责任部门:政策法规处牵头,办公室、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人事处配合)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优化组织架构,配齐配强人员,提升管理效能。(责任部门:人事处牵头,办公室、规划发展处配合)

(二)优化人才评价培养。制定实施省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发展促进办法,组织知识产权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省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遴选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体系建设,组织知识产权研究机构和人才培养基地考评。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优工程。(责任部门:宣传教育处)

(三)厚植文化舆论氛围。启动江苏省知识产权志编纂工作。(责任部门:办公室)拓展知识产权宣传渠道和方式,推广青少年知识产权文化教育活动,提升长三角大学生知识产权系列赛事影响力,讲好江苏知识产权故事。(责任部门:宣传教育处)

八、聚力加强党的建设,持续巩固全系统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一)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人事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二)树立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这一根本立场,落实好“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提升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获得感。(责任部门:办公室、机关党委牵头,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人事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三)树立狠抓落实作风。要不折不扣抓落实,雷厉风行抓落实,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确保党中央各项大政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知识产权系统得到有效贯彻,确保省委省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责任部门: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配合)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具体办法要求,持续巩固全系统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责任部门: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发展处、对外交流合作处、知识产权保护处、产业促进处、知识产权服务处、宣传教育处、人事处、南京专利代办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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